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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招标采购项目:环境试验室设备采购
招 标 号:
招标人:XXXXXX
二零一五年 月 日
*章 招标通知
日 期: 2015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XXXXXX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以下项目的投标。
1、可程式湿热老化箱 1台
2、高温试验箱 1台
3、高低温冲击试验箱 1台
4、紫外老化试验箱 1台
5、氙灯老化试验箱 1台
6、臭氧老化试验箱 1台
2、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招标文件定于2015年 月 日至 月 日在XXXXXX工艺室公开领取或电子邮件索取。投标人文件索取应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可提供扫描文件的电子版本供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合格投标人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3年以上经营或制造招标采购项目经验、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的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投标。
4、澄清、截标和开标
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标书澄清要求的较后日期为2015年 月 日 : 时前。
接受投标文件的较后时间为 2015年 月 日 : 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另行通知)。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 标 人:XXXXXX
联 系 人:
:
传真:
电子: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账 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1. 概述
1.1招标采购项目
环境试验室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见第三章中的相关要求。
1.2合格投标人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3年以上经营招标采购项目经验的公司(以下简称投标人),均有资格参加投标。
1.3 投标费用和投标数量
1.3.1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XXXXXX在任何情况下,也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3.2 投标数量:见第三章清单。
1.4 招标方接受投标方对招标项目中的单项进行单独投标,须在投标文件的信封上注明投标的项目。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采购的货物、招标程序、合同条款均在招标文件中有详述,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通知
(2)投标须知
(3)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4)附件:
附件1 投标函
附件2 投标报价表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4 商务、技术条件差异表
附件5 证明投标人资质合格的文件或资料
附件6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附件7 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
附件8 一年期设备耗材及备件报价表
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技术规范逐项、逐条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3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招标通知载明的日期前按招标通知中的招标人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或电报、传真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4招标文件的修改
2.4.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不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的澄清要求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4.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2.4.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3.投标文件的编制
3.1投标文件应由以下几部分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表格填写,并不得做任何删减和更改,否则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4)商务技术条件差异表(格式见附件4)
(5)证明投标人资质合格的文件或资料(要求及格式见附件5)
(6)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要求及格式见附件6)
(7)投标保证金(附电汇凭证、收款人收据或其它证明)
(8)一年期设备耗材及备件报价表(格式见附件8)
(9)投标保证金退回通知(格式见附件9)
3.2投标保证金:
3.2.1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保证金 元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必需在开标2小时以前到达招标方财务部,并在我公司财务开具收据。开标时经核实没有按规定交保证金为自动落标。投标保证金提交地址如下:(※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汇款,否则视为废标。)
如在我公司存在欠款,可使用我公司欠款做为此次投标的保证金,投标人截标时间前提供说明,由我公司财务签认。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XXXXXX
帐 号:
3.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违约行为而蒙受损失,凡发生下列任何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投标人违反招标纪律,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投标人在被通知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3.2.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日内予以退回,不计利息。
3.2.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待货物交付招标人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3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为第5.1条规定的开标日之后30天内。
3.3.2招标人保留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权利。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的答复均应为书面、电报、传真的形式。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既不能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3.2.2条有关投标保证金没收和3.2.3条、3.2.4条退还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3.4投标文件的形式及数量
3.4.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投标文件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果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均除未命名的印刷品文件外,所有投标文件均需逐页签字。副本可为复印件。
3.4.3投标文件必须整洁,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的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修改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3.5投标文件度量衡单位:除技术条件中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使用公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用信封密封。
4.1.1信封应注明:致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路1号, ,XXXXXX工艺室 。并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及“请勿在2015 年 月 日 : 时(开标时间)前启封"的字样,以及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4.1.2 如果信封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注标记,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其为非响应标。
4.1.3为便于开标,投标人应将开标用报价表的一份正本封入另一信封,在信封上按4.1.1条要求标注并加注“开标用报价表"字样。
4.2投标截止日期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招标通知中规定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可按第2.4条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或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与义务均在新的截止期内有效。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或原封退回。
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招标人这种修改或撤回。
4.3.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4.1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4.3.3在投标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4.3.4在投标截止日期到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5.开标
5.1招标人在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时间:2015年 月 日 : 时
地点:XXXXXX
5.2开标方式:本次招标,将采用公开开标方式开标。
6. 评标
6.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6.1.1开标后,招标人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有无计算上的错误。如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如果数字表示的价格与文字表示的价格不符,以文字表示的价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总价或金额,其投标将被拒绝。
6.1.2招标人不允许投标标书中出现和招标文件重大偏离、不一致、不规则之处。初审中,招标人要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和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6.2评标及投标比较
6.2.1招标人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价和比较的结果较终量化为“综合标价"。
6.2.2招标人将在评标中比较如下指标:
(1)供应商提供产品的价格、质量;
(2)交货期、付款方式;
(3)售后服务承诺;
(4)投标人履行项目合同的综合能力。
6.3投标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承诺,有关澄清或承诺的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且对投标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
6.4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开标后,直到发中标通知书止,凡属审查、评价、比较和澄清或承诺投标的有关资料,均不得向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
6.4.2在评标过程中,如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在评价、比较或做出中标决定方面施加影响,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 授予合同
7.1授予合同的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确定为较佳“综合标"并能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7.2招标人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下达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无需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需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7.3中标通知书
7.3.1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以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可以签订合同。
7.3.2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7.4 签订合同
7.4.1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4.2如果中标人未按第7.4.1条的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撤销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确定下一个较佳"综合标"的投标人中标和签订合同。
第三章 货物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一、可程式湿热老化箱
1.设备用途
适用于环境材料的高温、低温及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
2.基本要求
2.1设备应满足环境材料的高温、低温及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
2.2设备的空气调节系统、加湿/供水系统及制冷系统应运行平稳,安全可靠。
2.3设备有除冷凝水系统。
2.4设备应有外壳接地、断路保护、短路保护等安全装置。
2.5设备安装便捷,设备噪音小。
2.6设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
3.技术要求
3.1设备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1)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Cab 恒定温湿试验》;
(2)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Db 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3)GB/T 10592-1989 《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4)GB/T 10586-2006 《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5)GB/T 5170.5-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基本参数检定方法 湿热试验设备》;
3.2试验箱温度可调节范围-70~+150℃。
3.3试验箱湿度可调节范围20%~98%R·H。
3.4试验箱气候条件保持均匀,温度均匀度≤±2℃。
3.5 工作室大小不小于600*500*600mm。
3.6试验箱中空气的温度及湿度可控并可以实时记录。
4.其他
4.1应提供设备的操作、维护培训,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指导需方设备操作人员安全使用。
4.2如果国家对操作人员有强制取证要求,供方应提供,协助需方设备操作人员取证。
二、高温试验箱
1.设备用途
适用于环境材料的高温试验。
2.基本要求
2.1设备应满足环境材料的高温试验。
2.2设备的空气调节系统、加热系统应运行平稳,安全可靠。
2.3设备应有外壳接地、断路保护、短路保护等安全装置。
2.4设备安装便捷,设备噪音小。
2.5设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
3.技术要求
3.1设备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1)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B 高温》;
(2)GB/T 11158-1989 《高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3.2试验箱温度可调节范围40℃~+180℃。
3.3试验箱气候条件保持均匀,温度均匀度≤±2℃。
3.5 工作室大小不小于600*500*600mm。
3.6试验箱中空气的温度可控并可以实时记录。
4.其他
4.1应提供设备的操作、维护培训,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指导需方设备操作人员安全使用。
4.2如果国家对操作人员有强制取证要求,供方应提供,协助需方设备操作人员取证。
三、紫外老化试验箱
1.设备用途
适用于环境材料(如:涂料、油漆、橡胶、塑胶及其制品)经在阳光、湿度、温度、凝露等气候条件的变化下检验有关产品及材料老化现象程度。
2.基本要求
2.1设备应满足环境材料的紫外耐候试验。
2.2设备的光照、冷凝、喷淋、加热、供水系统应运行平稳,安全可靠。
2.3设备应有外壳接地、断路保护、短路保护等安全装置。
2.4设备安装便捷,设备噪音小。
2.5设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
3.技术要求
3.1设备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1)GB/T14522-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械工业产品用塑料、涂料、橡胶材料—人工气候加速试验方法》
(2)GB/T16585-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硫化橡胶人工气候老化(荧光紫外灯)试验方法》
(3)GB/T16422.3-1999《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
3.2、温度范围:室温+10℃~70℃
3.3、温度波动度:≤±0.5℃
3.4、温度均匀度:≤±2℃
3.5、黑板温度:40℃~70℃
3.6、灯管间距离:35mm
3.7、样品与灯管距离:50mm
3.8、紫外波长:290nm~400nm
3.9、模拟凝露:凝露系统时间可调
3.10、辐照度范围:0.63W/㎡(调光计、辐照计选购)
3.11、紫外光暴露、模拟凝露时间范围:0~9990小时 可调
4.其他
4.1应提供设备的操作、维护培训,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指导需方设备操作人员安全使用。
4.2如果国家对操作人员有强制取证要求,供方应提供,协助需方设备操作人员取证。
四、高低温冲击试验箱
1.设备用途
适用于环境材料的用于测试材料结构或复合材料,在瞬间下经*温及极低温的连续环境下忍受的程度,得以在较短时间内检测试样因热胀冷缩所引起的化学变化或物理伤害。
2.基本要求
2.1设备应满足环境材料的高温、低温冲击试验。
2.2设备的空气调节系统、加湿/供水系统及制冷系统应运行平稳,安全可靠。
2.3设备有除冷凝水系统。
2.4设备应有外壳接地、断路保护、短路保护等安全装置。
2.5设备安装便捷,设备噪音小。
2.6设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
3.技术要求
3.1设备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1)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A 低温》;
(2)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B 高温》;
(3)GB/T 2423.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Cab 恒定温湿试验》;
(4)GB/T 2423.4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Db 交变湿热(12h+12h循环)》;
(5)GB/T 10592-1989 《高低温试验箱技术条件》;
(7))GB/T 10586-2006 《湿热试验箱技术条件》;
(8)GB/T 5170.5-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基本参数检定方法 湿热试验设备》;
3.2工作室尺寸:600*500*600mm
3.3高温室:+60℃~+150℃;预热温度:150℃;
3.4低温室:0~-45℃;预冷温度:-45℃;
3.5冲击温度范围:-45℃到+120℃
3.6温度波动度:≤±0.5℃
3.7温度偏差: ≤±3℃
3.8降温时间: 室温~-45℃≤65min
3.9升温时间: 温~+150℃≤40min
4.0转换时间:≤5S
4.1温度恢复时间:≤5min(出风口)
4.其他
4.1应提供设备的操作、维护培训,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指导需方设备操作人员安全使用。
4.2如果国家对操作人员有强制取证要求,供方应提供,协助需方设备操作人员取证。
五、氙灯老化试验箱
1.设备用途
适用于环境材料的氙灯老化试验。采用能模拟全阳光光谱的氙弧灯来再现不同环境下存在的破坏性光波,可以为科研、产品开发和质量控制提供相应的环境模拟和加速试验。
2.基本要求
2.1设备应满足环境材料的氙弧灯人工加速老化试验。
2.2设备的氙弧灯光照系统、空气调节系统、加湿/供水系统及制冷系统应运行平稳,安全可靠。
2.3设备应有外壳接地、断路保护、短路保护等安全装置。
2.4设备安装便捷,设备噪音小。
2.5设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
3.技术要求
3.1设备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1)GB/T11865-2009《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 滤过的氙弧辐射》;
(2)GB/T1766-2008《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3)GB/T 2423.24-2013《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Sa模拟地面上的太阳辐射及其试验导则》
3.2试验箱温度可调节范围:RT+10~80℃可调。
3.3试验箱湿度可调节范围湿度范围:45~98% R?H可调。
3.4试验箱气候条件保持均匀,温度均匀度≤±2℃。
3.5 工作室大小:不小于950*850*850mm。温度范围:RT+10~80℃可调
3.6水冷型.
3.7试验箱中空气的温度及湿度可控并可以实时记录。
4.其他
4.1应提供设备的操作、维护培训,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指导需方设备操作人员安全使用。
4.2如果国家对操作人员有强制取证要求,供方应提供,协助需方设备操作人员取证。
六、臭氧老化试验箱
1.设备用途
适用于测试硫化橡胶制品、有机材料、非金属材料的耐臭氧老化性能和老化龟裂拉伸试验。
2.基本要求
2.1设备应满足环境材料的耐臭氧老化试验。
2.2设备的臭氧浓度、空气调节系统、加湿/供水系统及制冷系统应运行平稳,安全可靠。
2.3设备应有外壳接地、断路保护、短路保护等安全装置。
2.4设备安装便捷,设备噪音小。
2.5设备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规范、要求。
3.技术要求
3.1设备应符合下列标准的要求:
(1)GB/T 7762-2003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耐臭氧龟裂静态拉伸试验 》;
(2)GB/T 13642-1992 《硫化橡胶耐臭氧老化试验动态拉伸试验法》
3.2试验箱温度可调节范围0℃~+70℃。
3.3试验箱湿度可调节范围≥65%R·H。
3.4臭氧浓度:0~100ppm。
3.5试验装置: 动态、静态(选配)
3.6工作室大小:不小于1000*1000*1000mm。
4.其他
4.1应提供设备的操作、维护培训,提供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指导需方设备操作人员安全使用。
4.2如果国家对操作人员有强制取证要求,供方应提供,协助需方设备操作人员取证。
第四章 货物买卖合同样式
关于 的买卖合同
合同号: 合( )第 号
签订日期:2015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XXXXXX
乙方:武汉尚测试验设备有限公司
甲方 号 招标项目,经综合评定乙方中标,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条 合同组成及货物名称和范围
1.1甲乙双方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答疑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上述文件内容如有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或矛盾,以本合同为准。
1.2货物名称和范围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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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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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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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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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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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2.1.交货期、交货地点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交货地点为:XXXXXX。
第三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1甲方责任和义务
3.1.1负责与乙方进行合同的签订和确认。
3.1.2负责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3.1.3负责乙方安装、调试时进行相应的配合。
3.1.4负责货物到达甲方现场后的检验验收工作。
3.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2.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
3.2.2保证所供货物品质符合投标文件和技术协议的完整的、全新的成套设备。
3.2.3负责货物的运输,并在甲方地点卸载,负责卸载及卸载完成前所有的风险和费用。
3.2.4负责货物的安装、调试,保证货物按交货期交验。
第四条 付款条件及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50%预付款,乙方按期交货在甲方厂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提供实际交货货值增值税票(税率:17%)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货款,其余10%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支付。(付款方式以正式合同为准)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
5.1 乙方交付的货物应达到甲方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参数,甲方以招标文件的技术规定作为验收标准。甲方的验收并不能成为乙方对货物质量保证免责的理由。
5.2质量保证期:自甲方接收货物并验收合格起一年内,若发生货物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自行承担因质量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费用。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零部件更换,应自更换后验收合格起,对更换件重新单独计质保期。
5.3乙方自接到甲方服务通知(传真或信函)始,8小时内做出响应;对甲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处理。质量保证期外,乙方应保证配件供应。
第六条 随机文件资料
6.1卖方应随机提供设备合格证壹份,使用说明书(含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安装图、易损件目录及价格、主要外购件供应商明细、零件目录等壹式两份。进口设备除提供生产厂家的随机资料外,还须提供中文版使用说明书。
6.2 卖方随机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安装图等均提供电子版本完整一套。其中图形提供AutoCAD格式,主要外购件供应商明细采用Excel格式,文本采用Word格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签字,双方应保证认真、全面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如有一方没有按本合同规定条款执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
7.2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或甲方批准的延长期内交货(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甲方将对乙方处以罚款,罚款费率为每一天该批货值的0.5%,依此累计,但罚款较多不超过该批货值的5%,乙方的上述罚款不能免除乙方完成本项目的义务和责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周,超过2周仍不能交货时,将取消乙方供货资格,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
7.3本合同生效后,不得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必需经双方协商确认无误后,签订补充合同方可执行,补充合同签订前仍应执行本合同。
7.4本合同执行中任何争端和分歧,均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加以解决。若协商不成,交 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其他
8.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经甲方同意后可顺延。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3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达成下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8.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XXXXXX 乙方:
代表: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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